【本報訊】嗜酒「收買佬」一身酒氣帶着𠝹刀找前妻,乘前妻開門即亮出𠝹刀揮舞,𠝹傷前妻及上前勸阻的親友。區院法官陳慶偉判刑指,被告肆意發洩自己情緒,縱使求情指前妻已原諒他,但原諒可能背負各方壓力而非出自真心,隻字片語未必能道出夫婦間的複雜關係,而被告已非首次使用暴力,考慮到他認罪有悔意,判入獄兩年。
37歲被告朱建明,04年及06年曾有傷人案底。其妻與子女05年來港團聚,夫婦經常爭吵,去年離婚。被告此後經常在酒醉後致電怪責前妻離婚帶走子女,去年11月4日被告醉酒到前妻家,𠝹傷她及妹夫。
案件編號:DCCC11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