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股市跌宕,理財專家需求甚殷,財務策劃顧問也成為職場紅人。但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發現,不少投資公司在僱員合約中加入勁辣條款,規定離職後六個月內不能主動接觸前客戶,以阻止顧客流失,被扣起的佣金更要長達一年才獲發還。若員工違約,更可能惹上官非。工會過去一年多共接獲四宗求助,呼籲新入職者留意《僱傭合約》條款。 記者:盧文烈
由財務策劃師組成的財務策劃專業人員總會,理事長陳慶生表示,現時全港有約5萬人從事財務策劃及個人理財工作,越來越多人聘請財務策劃師理財。不少投資公司為免顧客流失,紛紛在員工合約中加入條款,規定員工離職後六個月內不能主動接觸前客戶,否則會控告員工違約、或扣起員工未發放的佣金。按行規,員工一半佣金通常先被公司扣起,離職九個月至一年後才獲發還。
工會接獲四宗求助
工會過去一年多接獲約四宗求助,有員工甚至在離職前才被要求簽下上述不平等合約。經工會介入後,員工獲發部份被扣起的佣金。
陳慶生說,行內慣例通常是客跟員工走,設定這些條款,行規變得名存實亡。他指出,外國投資公司雖然設有員工離職冷靜期,但通常一至三個月就解除禁令,在冷靜期內也會向員工發放賠償。
本地考試內地執業
另一方面,隨着內地股民日漸增加,本港不少財務策劃師計劃到內地發展。工聯會獲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授權,在本港舉辦理財策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試,考試連同培訓費約3,000元,考試及格者將可在內地執業。陳慶生估計,未來將有越來越多本港財務策劃師到內地,協助內地股民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