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面對隧道費加完又加,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不排除會收回西隧與東隧專營權,但前提是收購價錢為公眾接受;而另一方法,是延長專營權換取隧道公司減價。
回購開支龐大
鄭汝樺昨日回應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提問時表示,其中一個建議是由政府用公帑購回所有專營隧道與橋樑,然後成立隧道及橋樑管理局,統籌、營運及發展這些隧道及橋樑設施,但涉及龐大公共開支,政府須確定回購價格水平合理及為公眾接受,一旦落實回購隧道,便要對未來的車流及價格要求定下假設。
現時東、西隧餘下的專營權分別是8年及15年,鄭汝樺指延長專營權換取減價是較可行的辦法,正與兩間隧道公司磋商定價,期望盡快有結果。她表示,建造第四條隧道或增加海底隧道的容量是長遠方案,但由於需要研究各項技術、隧道出、入口及相連道路的土地需要,故這方案不能解決短期內的交通問題。
不過前綫劉慧卿說,市民對現時情況非常不滿。社民連陳偉業批評,政府議而不決,多個方案討論多年仍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