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趙海珠 男子囚80日<br>官勸循合法途徑結識異性

恐嚇趙海珠 男子囚80日
官勸循合法途徑結識異性

【本報訊】無業漢為結識前新聞之花趙海珠,向無綫電視台寄出多封附有金屬及塑膠刀叉的恐嚇信,以引起對方注意。無業漢早前承認刑事恐嚇等六項罪名,裁判官陳仲衡勸告被告應循合法途徑結識異性,由於心理專家指他有機會再犯,故判處入獄80日。 記者:蔡曉楓

無綫電視發言人昨日不評論判決,但呼籲任何人不要以身試法。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身為成年人,有權利結識異性,但應循合法途徑,對方也有權接受或拒絕,經心理專家評估,認為被告有可能再犯,故判以阻嚇性刑罰,被告可在獄中接受心理輔導。

寄附餐刀恐嚇信

辯方昨日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性格孤僻,建議他接受輔導,重建人際關係,但被告未能正視其問題,故再犯機會較大。辯方稱被告一直得不到趙海珠的回覆,才以強烈措詞及寄上膠刀叉引她注意,現明白應以合法方式交朋結友,希望可透過其他記者介紹他結識趙海珠,就算對方拒絕,他也會接受結果。
案情指,去年8月20至21日,無綫電視收到被告寄來的六封信件,其中三封寄予「新聞部財經透視主持」、兩封寄「電視廣播城接待處負責人」及一封寄「新聞及資訊部與公共事務部陳珮瑩記者」。信內附有金屬餐刀、膠刀及膠叉,信封寫着:「本人寄信恐嚇聲稱利用黑社會對無綫新聞主持淋鏹水」、「信中有重要禮物請龔小姐(指龔偉怡)代交你的朋友趙海珠收」、「警告包括你們發姣做過記者的趙海珠無恥自以為是」。被告在信封底寫上其英文名及中文地址。警方同月20日傍晚到被告寓所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KTCC5322/07

男子被捕示意圖

1)去年8月20至21日,無綫電視收到被告寄給趙海珠等六封信件,信內語帶恐嚇及侮辱字句,並附有刀叉

2)被告在信封底寫上姓名及地址,警方同月20日傍晚到被告寓所將他拘捕
資料來源:控方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