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3.8萬宗創新高<br>消委會促立法打擊奸商

投訴3.8萬宗創新高
消委會促立法打擊奸商

【本報訊】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收到逾38,000宗投訴,創歷年新高,其中以電訊服務的投訴最多,有關收費電視的投訴則大增八成。消委會認為,現時法例未能完全保障消費者權益,將於下月底發表報告,建議政府立法規管不公平和欺騙性的營商手法,令誤導成份的廣告、疲勞轟炸式的銷售手法絕迹。 記者:張嘉雯

消委會主席張炳良昨日出席年結新聞發佈會時表示,該會去年收到38,521宗投訴,較06年上升7%,顯示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的不滿程度上升,當中逾萬宗來自電訊服務,涉及服務包括互聯網、固網傳真及流動電話。

收費電視投訴升八成

張炳良表示,電訊管理局將推出「解決顧客投訴計劃」,以仲裁方式解決服務供應商與顧客間的糾紛,由電訊商自願參與。
涉及收費電視的投訴有5,231宗,較06年大幅上升八成,單在6月已達1,067宗;涉及進修的投訴上升超過一倍,逾2,000宗,主因是一間語文學校倒閉。此外,有關健身中心、嬰兒產品、找換店和賓館的投訴亦上升。
旅客投訴方面,整體投訴增加三成,達2,812宗,其中1,912宗來自內地旅客,自由行佔1,225宗,團體旅客687宗。
張炳良表示,全部38,000多宗投訴中,逾5,000宗涉及不公平營商手法,該會將於下月底發表報告,建議政府立例規管營商手法,包括規管誤導或欺騙性的行為或疏忽、強迫或騷擾等威脅性手法,以及營商者的其他不當或不公平營商手法。

現時只擔當調解角色

張炳良直言,現時該會主要擔當調解的角色,「視乎商號理唔理我哋,如果唔理我哋都冇用。」他表示,立法後,商戶及顧客均有法可依,法例將涵蓋交易進行前、期間或之後使用的不公平營商手法,會列出清晰罰則,完成報告後,下月底將呈交當局及立法會,消委會不排除日後會扮演執法角色,形式類似澳洲及新加坡等地的消費者機構。

消委會接獲五大類投訴

貨品/服務分類:電訊服務
2006年:11,801宗
2007年:10,382宗
變化:-12%

貨品/服務分類:收費電視
2006年:2,909宗
2007年:5,231宗
變化:+80%

貨品/服務分類:電器用品
2006年:2,193宗
2007年:2,051宗
變化:-6%

貨品/服務分類:進修
2006年:729宗
2007年:2,037宗
變化:+179%

貨品/服務分類:通訊用品
2006年:1,770宗
2007年:1,677宗
變化:-5%

資料提供:消費者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