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18歲中七預科生疑與女友情海翻波,女方兩名15歲女「死黨」不值男方所為,昨午涉嫌用「美人計」誘騙男事主往將軍澳行山,由3名男同黨在山上恭候向事主槍擊毆打及搶劫。得手後用電線膠布將他綑綁,事主負創跑落山報警。警方一度懷疑兩女被賊人「擄走」,其後在山上尋獲兩女,調查後揭發她們與案有關將之拘捕,並循線追緝3名持有兩支氣槍賊人。記者:黃學潤、麥超億、冼偉倫
兩少女姓楊及姓馮(15歲),為港島東區一間中學中四學生,涉嫌誤導警務人員被捕,其中一賊人為被捕少女的男友,警方已掌握3賊資料,相信很快可將之拘捕;男事主姓陳(18歲),為港島東區另一中學中七學生,案中他被賊人毆打頭部及被推跌地上擦傷,送院後已無大礙。警方正找尋他的女友協助調查,不排除她可能知情。事後警方在山上尋回事主的手機及銀包,內有200元失去。
拳打腳踢及氣槍射擊
消息稱,楊、馮兩女與男事主的女友為同學兼死黨,但兩女與他不相識,最近陳與女友懷疑感情鬧翻,女友疑覺受委屈向兩死黨哭訴,有人聽後替好友不值,加上有人疑與不良青年為伍,遂佈局誘陳上將軍澳鴨仔山,較早前主動致電男事主,相約他往上址行山,再由男同黨出面持氣槍毆打搶劫教訓男事主,事主以為飛來艷福應允。
昨午2時許,兩少女相約陳在鴨仔山清水灣道上山位置會合,沿行山徑上山,行了約20分鐘至山頂附近,3名20餘歲男子突然從路旁撲出,並用兩支氣槍指嚇3人呼劫。但3賊沒有搶劫兩少女,且向兩少女說:「件事同你哋無關,你哋行先。」讓兩女離去,隨即將陳拉至一旁拳打腳踼,將他推跌地上後,其中兩賊更用氣槍射擊事主的身體。3賊蹂躪事主一番後,掠去其手提電話及銀包,用電線膠紙綑綁他雙手才挾贓逃去。
誤兩女被擄70警搜山
事主掙脫綑綁不見兩少女,以為她們被賊人「擄走」,立刻跑落將軍澳山腳向一名姓陳(52歲)男途人求助報警。警方接報大為緊張,調來逾70名機動部隊及衝鋒隊人員,帶同警犬上山搜捕賊人及找尋疑被擄走兩少女,警員很快在山上尋獲兩少女以及事主的手機及銀包,兩人並無受傷,同報稱與事主遇上賊人,但負責調查的觀塘刑事調查隊第7隊主管羅君東高級督察認為有疑點,憑技巧嚴加盤問,兩女卒和盤托出事件。
鴨仔山位於將軍澳寶琳北路與清水灣道之間的小山,毗鄰將軍澳以北及坑口多個屋苑,山腳設有3個主要起點,分別是清水灣道、景林邨及坑口村,除假日及周末多行山人士到該處行山外,平時也有一些市民在行山徑行山。
青年被誘上山毆劫示意圖
專家之言:感情糾紛旁人難介入
對於將軍澳有兩少女替女友人報復演變成毆劫事件,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認為,兩名涉案少女的做法殊不恰當,他懷疑兩人是找藉口出來說替友人消消氣,實際是糾黨趁火打劫。
不排除藉機趁火打劫
司徒漢明表示,男女發生感情問題,第三者很難判斷誰是誰非,雙方不協調可能涉及性格、價值觀的問題,第三者代為出頭教訓其中一方是不明智的,即使想介入也不能觸犯法紀。
他說:「唔排除呢幫人根本想搵快錢,只不過替自己搵個藉口出嚟,話替老友報復,實際係想滿足個人嘅慾望,老友若知道係藉自己過橋,亦唔會心存感激㗎。」
司徒漢明提醒青少年,搶劫屬刑事罪行會身陷囹圄,發生感情問題最好由當事人自己透過商談解決,大家合不來可以分手,局外人不能用替人報復之手段去處理。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