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店趕客要求早埋單離席

食店趕客要求早埋單離席

讀者侯小姐愛到日本料理店用膳,日前她放工後獨自光顧北角小樽居酒屋,被要求提早結賬離席,很不是味兒,「間店門口個牌寫明營業時間至晚上12點,lastcall(點菜)係11點30分,但侍應喺未夠10點就叫我落lastorder(點菜),唔係就埋單走,直頭係趕客!」

撤換全店人手

侯小姐又不滿,早前她與三五知己在該店食晚餐,結賬時失預算,檢查單據時發現價錢並非如食物牌上列明晚上9時後食品享九折優惠,經營手法有不誠實之嫌,「職員初時唔認計錯數,之後話食物冇九折,後尾就藉詞電腦軟件出錯,服務態度好差。」
小樽居酒屋負責人陳先生解釋,早前該店更換電腦軟件,新系統需人手逐一輸入有關折扣優惠,因店員出錯引致的誤會,謹此致歉。陳先生表示,該店最近完成裝修工程,撤換全店人手,並將每晚閉門時間提前至11時,但會提醒店員不可要求顧客提早結賬離席。
消委會發言人指,有些食店會要求客人先行結賬而毋須離席,並不構成問題,若要求顧客提早「埋單」後動身離去,便有不當。
檔案編號:121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