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今天就律政司申請延長民間電台的禁制令作出裁決,民間電台昨日率先讓步,承諾三個月內暫停使用大氣電波廣播節目,改為網上廣播,希望政府能在三個月內修訂《電訊管理條例》,開放大氣電波,否則民間電台會在4月20日限期屆滿之日,復用FM102.8頻道進行大氣電波廣播,繼續向政府進行公民抗命。 記者:林俊謙 許偉賢
民間電台發起人曾健成昨天聯同電台董事張尚明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等召開記者會,宣佈由昨天起的三個月內,暫停使用大氣電波廣播節目,與此同時希望政府趁此三個月修訂被法院裁定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的《電訊管理條例》,尤其涉及電台發牌機制及程序方面。
只會維持網上廣播
曾健成形容此舉是「讓政府一招」,「唔好話我哋咄咄逼人,因為大家已經有一個過渡時間」,認為政府應該盡快修例。他承諾民間電台此三個月內「偃旗息鼓」,除非遇有大型民主運動,否則只會維持網上廣播,「靜待特區政府提出修改法例嘅佳音。」
不過,當局若未能在三個月通牒時間內提出修例,民間電台便會再度進行大氣電波廣播,向政府進行公民抗命。曾健成重申,政府以大氣電波頻譜飽和為由,拒絕開放大氣電波,「絕對係一個藉口」,他指早前葛福臨佈道大會在港舉行時,亦獲五個大氣電波的頻譜作出廣播,並批評政府不應以民間電台案件為由,拖延交代公營廣播檢討的諮詢文件。
電訊管理局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稱,由於有關案件正進行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作出任何評論。
「想有秩序咁申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將會在本周三的立法會會議,提出促請政府修訂《電訊管理條例》及《廣播條例》、並開放公共廣播服務的動議辯論,預料法院今天作出明確裁決後,答辯的官員對是否檢討條例有較清晰的回應。
六名月初參與民間電台非法廣播、被指藐視法庭的立法會議員至今尚未收到傳票。當事人之一的梁國雄力促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盡快承認《電訊管理條例》需要修改,強調「我哋只係想讓大家能夠有秩序咁申請(成為電台),令大眾同非牟利嘅聲音,亦可以喺大氣電波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