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短評:以和為貴 - 陶傑

陶傑短評:以和為貴 - 陶傑

大律師公會主席榮升廣東政協,當事人解釋,是為了「推動內地法治」,引發罵戰,造成大律師族群大撕裂,令人痛心。
何不「一人少句」,由積極的角度,以建設性的胸襟,理性客觀的精神評論問題?
例如,主席可以當廣東政協,但大律師會員可限其為期一年,一年之內,可「有條件續任」,條件是一年之後,公佈其「推動內地法治」的行動成果,例如協助了多少農民維權,平反了幾宗城規人員的寃假錯案,教會了幾多名廣東法官講英文或使用拉丁文(學識飲英式下午茶亦可,因下午茶氣氛平靜,有助理性思考案情),舉數據實例之後,即可兩相續任。純為內地司法官付娃娃魚穿山甲飲宴唱K之消費賬單,則暫不計算為「推動內地法治」之實質成就。
如此即可「以和為貴」了。做廣東政協,絕非等同加入黑社會,為何要狂追猛打?有人嫌「廣協」職級過低,連董伯也撈了個「政協副主席」來風光,認為大律師公會主席不悉國情,叫價廉賤,有「映衰」大律師身份之嫌。這樣說也不對。廣東今日省民生產總值超過萬億,經已超越台灣,香港人慣於以金錢計算身價,大律師收取談話費,亦不例外,當廣東政協,有那一樣失禮?董伯是政協副主席,大律師主席也要競相炒貴內地榮銜,好似買雞買菜,以為可以隨便挑選,置「阿爺」面子於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