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攜友非禮索K女童<br>受害人失聯絡 辯方求中止聆訊

青年涉攜友非禮索K女童
受害人失聯絡 辯方求中止聆訊

【本報訊】17歲青年在天水圍屋邨後樓梯,趁11歲女童索K至神志不清時,脫光女童衣服,與男性友人輪流非禮她;另一名15歲女童則在旁以手機拍下非禮過程,更將片段在朋友間流傳。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鑑於控方與受害女童失去聯絡,不會傳召女童作供,辯方就此申請中止聆訊,法官今日裁決。 記者:陳詠詩

現年17歲被告劉嘉全,運輸工人,被控販毒及非禮兩項罪;女事主只有11歲,就讀小六。由於事主父親將事主送往內地,不許警察與她聯絡,控方不會傳召事主作供,辯方則申請中止聆訊,指被告在事主索K後才出現,若不傳召事主,辯方不能就被告故事版本盤問事主,審訊不公平。
控方回應指,事主遭性侵犯時已因索K失去知覺,根本不能供述遭非禮經過。控方由始至終依賴一名15歲女目擊證人供詞,故不傳召事主,亦不會對被告構成不公。

女證人供述經過

控方開案指,案發於去年4月26日深夜至27日凌晨,11歲事主相約當時15歲女證人索K,並在天逸邨逸潭樓外見面。女證人抵達時,事主與3名男子已在等候,她認出其中一人是被告,另外兩人並不認識。被告帶領一行五人走到逸潭樓後樓梯,並從襪子取出4包K仔。女證人目睹事主取去兩包K仔吸索,逐漸變得神志不清,全身乏力,眼神渙散。控方指,女證人雖然有索K,但仍清醒,看見被告脫去事主衣服及自己的褲子,伏在事主身上,臀部上下移動一段時間,其後向在場另一男子說「輪到你」。該男子亦向事主做出相同動作,直至事主回復知覺,該男子才替事主穿回衣服。

非禮片段廣流傳

控方指,事主向女證人查問剛才發生何事,女證人沒有告訴事主,5人一起離開,而事發時,女證人曾以手機拍下被告及該名男子非禮過程,其後更將短片傳送給朋友觀看,致非禮片段在朋友間流傳。事發後一個月,女證人再遇被告,被告從女證人手機刪除有關片段。被告於事發後約兩個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9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