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然你喺日本租過車嚟揸,又或者你部車係原裝日版,都有可能發現到於前座乘客位腳旁有支紅色筒裝物體,我第一次見都好鬼好奇,望真啲原來係「自動車用緊急保安炎筒」(AutomobileEmergencySafetyFlare)。根據日本法例規定,所有車都要有呢個筒,否則就係違法㗎喇!
日本規定必備
呢個緊急筒主要喺緊急事故嘅時候用作訊號,以避免其他車唔知發生事而引發嚴重交通事故,好似話喺高速公路無油急停、飛胎走轆、交通事故等就用得着。佢嘅原理亦好簡單,似足火柴咁打開之後會見到火藥,只要用力一擦就會燃燒,有效時間超過5分鐘,而且仲係防風防雨耐熱,仲勁過GOTEX呀!
話時話,壞車不時有,好多時都見到因為煞掣不及撞車而變成三文治,其實除咗死火燈之外,香港又有咩可以明顯啲嘅方法提醒後方駕駛者呢?
記者:梁美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