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受挫 官指無危害社會<br>民間電台暫撤禁制令

律政司司長受挫 官指無危害社會
民間電台暫撤禁制令

【本報訊】民間電台於上周四遭高等法院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繼續非法廣播,更觸發被指藐視法庭;但律政司司長昨向高院申請要求將臨時禁制令延長時,卻遇到「挫折」,法官夏正民認為無證據證明民間電台廣播會干擾大氣電波、危害社會,不認為他們會藐視法紀,遂決定暫時解除臨時禁制令,直至下周一判決為止。記者:梁瑞珮

民間電台台長「阿牛」曾健成對法官的決定感滿意,直言:「今日多謝夏正民法官,再次感覺到公義得到彰顯!」他表示對下周一的判決有信心,相信抗爭最終會得到勝利。被問及今、明兩日會否計劃廣播,阿牛表示,不一定會再公開廣播,但會先與民間電台其他人士商討,再作決定。
阿牛重申,最終目的希望爭取大氣電波得到解禁,他促請特首曾蔭權在下周一先交代修訂過時的《電訊條例》的時間表。
律政司司長昨向法庭申請,延長上周四由高院法官馮驊頒發的臨時禁制令。

押後下周一作判決

法官夏正民聽罷雙方陳詞後,需時考慮,押後下周一作判決。民間電台遂要求期間先將臨時禁令解除,獲法官接納,但強調該決定僅在本周末有效,不是最終結論。
法官指,律政司一方所提交的證據,未能支持指稱民間電台廣播會干擾大氣電波,無證據證明可能對社會造成危險,電訊管理局過去一年所收的3,000個投訴,與民間電台亦無關係。
法官又指,民間電台人士是真心相信《電訊條例》有關條文屬違憲,不認為他們會藐視法紀和公然衝擊法律;況且警方仍然可以執法,採取拘捕行動,而被告又清楚知道繼續廣播可能再被檢控,在平衡各方因素後,遂暫時解除臨時禁制令。

專家證沒干擾電波

代表民間電台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呈上一份研究無線電波廣播專家區健中誓章,力指民間電台廣播對大氣電波沒有造成實質干擾,沒有影響航空及緊急服務等通訊。李指當日裁判官游德康裁定條例違憲的裁決,對其他裁判官沒有約束力,律政司仍然可提出檢控,民事法庭毋須介入。
然而,代表律政司司長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強調,被告濫用法例以達政治目的,刑事法對他們起不到足夠阻嚇作用,有必要透過民事法庭頒禁制令。
民間電台的六名被告遭票控違反《電訊條例》,上周二主審裁判官裁定條例部份條文違憲,但暫緩執行有關判決,等待律政司上訴。惟律政司指有人公開漠視法庭判決,聲言繼續非法廣播,遂於上周三下午向高院緊急申請禁制令,翌日獲法官馮驊接納,但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昨日為止。
案件編號:HCA70/08

法官夏正民暫解除臨時禁令理由概述

1〉沒有證據證明民間電台廣播會干擾大氣電波因而危害社會

2〉電訊管理局過去一年收到的投訴均與民間電台廣播無關

3〉民間電台人士是真心相信條例屬違憲,不認為他們會藐視法紀和公然衝擊法例

4〉警方仍然可以執法

5〉民間電台人士知道若繼續廣播或會再被檢控

資料來源:法官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