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局前高層涉逃繳印花稅

市建局前高層涉逃繳印花稅

【本報訊】曾任市區重建局高層的商人許振文,離開市建局後,內部認購巿建局與新世界發展位於堅尼地城的樓盤「泓都」多個單位,卻涉嫌隱瞞與發展商簽訂臨時合約,由接貨買家直接與發展商簽約,以省回印花稅;又為求將未脫手單位「踢契」,試圖行賄市建局另一執行董事。
被告許振文(49歲)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另一被告為許的生意合夥人莫京儒(49歲),同被控串謀詐騙罪名。兩人獲准保釋,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兩被告涉嫌於2005年1月7日與他人串謀詐騙印花稅署長,隱瞞一家公司曾出售泓都四個單位,導致印花稅署長少收印花稅。據了解,許振文等內部認購了有關單位,並與發展商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卻涉嫌隱瞞此事而未有繳付印花稅,由接貨的買家直接與發展商就同批單位簽訂合約。
資料顯示,許振文與另一人士持有的公司05年初購入四個泓都單位,每個價錢由300多萬至400多萬元不等,以此計算須交印花稅約為30多萬元。據了解,調查人員懷疑發展商有職員對隱瞞交易一事知情。

被控行賄執董助踢契

許振文又涉嫌於2005年11月28日,向巿建局一名執行董事提供園景顧問的職位,但對方拒絕了被告的要求。許振文當時試圖將未脫手的單位「踢契」,希望有關執董協助。05年底有傳媒曾引述許振文指泓都售樓書多處與事實不符,其購入的單位雖已轉售,但其友人持有約九個單位,已不打算「上會」,發展商當時否認泓都出現踢契潮。
市建局昨日不肯評論案件。據了解,許振文01年由土地發展公司過檔當時新成立的市建局,出任執行董事,翌年轉任工程總監,其間曾負責泓都的監工,後來身體不適經常放假,03年5月轉為顧問,04年5月離開市建局。01年時任市建局主席的劉華森與其他高層合股開公司買入西貢一幅農地,引起爭議,當時許振文也有入股,但後來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