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夫婦倆攜同一對稚齡女兒,在百貨公司偷取總值600元嬰兒用品,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昨輕判夫婦接受感化12個月,由感化官協助兩人學習處事及理財。 被告夫婦是劉天賜(39歲)及曾嘉茵(31歲),女被告昨抱着女嬰到庭聽判。案情透露,兩名被告於去年12月30日,攜同八歲及三周大的女兒到鰂魚涌吉之島百貨公司,夫婦分別將嬰兒睡袋、奶嘴、奶樽及嬰兒衫等貨品帶入洗手間,然後放入自備手袋,施施然離開店舖,被保安員截獲報警。 案件編號:ESCC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