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卡斯販毒日賺780萬

盧卡斯販毒日賺780萬

現實中的盧卡斯是1960年代末至1970年代初的紐約頭號毒梟,自認賣毒品一日收100萬美元(780萬港元),當時身家多達5,200萬美元(4.06億港元)。他說過:「我想做有錢人,像(地產大亨)特朗普那麼有錢,感謝上主,我做到了。」

用美軍棺木運毒

檢察官曾形容,盧卡斯的毒幫屬最有創意,也最無法無天。他與西西里黑手黨和墨西哥黑幫都有聯繫,又有軍方人脈關係,利用這些關係網繞過中間人,直接從東南亞輸入海洛英,增加販毒利潤,更利用越戰陣亡美軍的棺木運毒。他重用家鄉北卡羅來納州的親戚和同鄉,自己也親手在街頭販毒。
盧卡斯風光時一身皮草,1975年他被羅伯特拘捕後,身家全被充公。他原被判監70年,但合作提供證據,令逾100宗毒品案成功入罪後,5年後就假釋出獄,但稍後再因另一毒品罪入獄7年。羅伯特其後與他化敵為友,更成為他的辯護律師。
《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