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黑工傷亡可獲償<br>政府申請上訴遭駁回

不服黑工傷亡可獲償
政府申請上訴遭駁回

【本報訊】一名黑工來港非法工作遇工傷身亡,上訴庭去年裁定僱主與黑工有僱傭關係,黑工可獲30萬元賠償。由於僱主沒有買保險及可能無力賠償,故賠償或要由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支付。管理局不服裁決,昨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指上訴庭法官不應行使酌情權裁定黑工可獲賠償,終審庭駁回管理局申請。

有關團體歡迎裁決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歡迎裁決,認為可令僱主知道若黑工遇工傷,僱主也有責任。但他不能估計案例會否導致黑工索償潮,只表示若政府要打擊黑工,應拘捕僱主或黑工,強調黑工是有權利索取工傷賠償。
代表管理局的資深大律師黃旭倫指,雖然涉案黑工所參與的工程是合法進行,但由於他是非法在港工作,加上為遏止遊客在港工作,故黑工不應獲得賠償。
終審庭駁回管理局的上訴許可申請,常任法官李義在裁決時指,就本案而言,上訴庭行使酌情權裁定黑工可獲賠償並沒有錯,但是否行使酌情權是基於個別案件而定。
案件編號:FAMV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