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周五出獄的一名釋囚,聲稱無家可歸,而善導會在周末又沒有開門,在飢寒交迫下,日前到便利店偷飯盒吃,當場被捕,昨日他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判監14日,緩刑兩年。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從濟貧箱拿了50元給他,以解燃眉之急。 記者:戴國輝
34歲被告吳國賢有五次案底,昨承認於本月14日在尖沙嘴金巴利道一間7ELEVEN便利店內,偷取一盒美心咖喱牛筋腩飯,價值18.5元;天文台於當日在九龍京士柏氣象站錄得氣溫僅13℃。
裁判官昨在庭上問被告,何以不跟家人聯絡,或聯絡善導會。上周五才出獄的被告表示,已跟雙親失去聯絡多年,善導會在周六及周日均沒有開門。
善導會指周日才休假
裁判官有見及此,判被告入獄14日,緩刑兩年,又語重心長地說:「唔好喇,我𠵱家畀50蚊你,50蚊都可以捱到一日半日,你出去搵善導會。」
善導會總幹事吳宏增昨對本報指,善導會有五個社區服務中心,周日才放假,對於該釋囚表示未能聯絡到該會才犯案表示關注,又建議市民致電該會24小時熱線:23277377查詢。
吳續稱,會方定期到訪各監獄,就囚犯出獄後的就業、家庭、住宿及金錢問題提供諮詢,又會為重返社區的釋囚提供過渡性住宿服務。
警尾隨監視人贓並獲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當日進入涉案便利店後,偷偷從雪櫃取出一盒牛筋腩飯,用外套掩藏後逃走,有便衣探員在他進入便利店前已見他形迹可疑,尾隨監視,遂將被告拘捕,被告說:「阿Sir,畀次機會我,我成日冇食飯先至偷飯盒。」
資料顯示,濟貧箱已有30年歷史,只在裁判法院設立,由司法機構管理,裁判官有酌情權撥款協助有需要的清貧人士,撥款不設上限或下限。
案件編號:KCCC37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