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病人危在旦夕,卻被病房醫護人員視作「人球」。一名64歲女病人去年底昏迷送伊利沙伯醫院急救。急症室打算將她送往專門照顧需使用呼吸機病人的G9綜合觀察病房,但該病房職員兩度以程序理由拒收。經過最少40分鐘「爭拗」,G9醫護終願意接收病人,但她當時已心臟停頓,需即時搶救,最終入院9小時後不治。院方表示有關個案已轉介死因庭跟進。 記者:雷子樂
事發去年11月24日約凌晨4時,該女病人在家中暈倒送院,急症室醫護經搶救後為她插喉。根據程序,病人應被送上G9病房。據了解,醫生約在清晨5時半通知A1外科病房,指會將病人送到G9,但要先把她送入A1一會。數分鐘後,G9的醫護表明拒收該病人,理由是G9不會直接接收由急症室送來的外科病人,要把病人「推」給A1外科病房。
知錯轉軚 病人心跳已停
當時病人正接受掃描,A1病房醫護即時張羅呼吸機等儀器,準備隨時接收病人。約清晨6時,G9的醫護人員再次表明因不符合入住流程,拒收該病人。醫護惟有直接將病人推過一條長走廊,送上A1病房。當病人剛剛「過床」,G9病房職員才致電表示,他們其實應該直接接收病人。由當初一口拒絕到「知錯」轉軚,足足拖延了最少40分鐘。
惟當時病人已心臟停頓,要即時進行搶救。由於病人經搶救後情況仍未穩定,不宜再轉往其他病房。該病人當日下午1時不治。有醫護稱,G9病房擁有全院最多呼吸機,成立目的是集中照顧插喉病人,但不時爆出拒收病人爭拗,「呢個病房呼吸機又多,醫護又好有經驗,但係今次就有病人因為咁得唔到最迅速、最適當嘅治療。」
死因裁判官將跟進事件
據悉,G9拒收病人時,距離「交更」時間不足一小時。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既然G9病房最後認同應接收該病人,即表示病房醫護對事件要負上一定責任,「雖然冇證據顯示到拒收事件同病人嘅死有關,但醫院行政咁混亂對病人都唔係好事。」彭鴻昌又認為醫院管理層應設法改善醫護「交更」前後行政混亂的老問題。
伊院發言人稱,該女病人當日送院時已昏迷及失去脈搏,需要即時搶救和插喉。院方承認醫生曾考慮將該病人送到G9病房,但參閱其病歷後,懷疑病人患有外科急症,決定轉送到A1病房。院方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強調醫生是根據病人的臨床情況,決定將病人轉到適合的專科病房繼續治療。院方指事件已轉介死因裁判官跟進,不會對其臨床情況作出評論。
病人死前9小時被當「人球」經過
24/11/07
凌晨4:00
64歲女病人昏迷,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搶救,需要插喉(圖一)
凌晨5:30
急症室通知A1外科病房,指會先將病人送到,稍後轉往專收插喉病人的G9綜合觀察病房
凌晨5:35
G9病房職員表明拒收由急症室轉介的外科病人(圖二)
早上6:00
G9病房職員再以不符入住準則及程序,拒收該名病人(圖三)
早上6:10
病人被送往A1病房
早上6:15
G9病房職員終表示可接收該病人,但病人當時心臟停頓,要留在A1病房即時搶救,不能再轉送到其他病房(圖四)
下午1:00
病人不治
特稿︰事後更新指引「補鑊」
伊利沙伯醫院G9綜合觀察病房鬧出拒收病人事件後,據了解,管理層即時作出「補鑊」措施,更新該病房接收病人的指引。根據新指引,病人如果已插喉、需使用呼吸機,已可入住G9病房;當病房醫護人員收到正式通知後,就應盡快將病人送入病房。
事發當日G9病房首先拒絕接收病人,其後又決定收留該病人。本報曾向伊院查詢當日有否病房醫護涉違反指引、院方會否就事件展開調查。院方沒正面回應事件,只重申醫生是根據病人當時的臨床情況,決定將病人送到適合的專科病房繼續治療。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當不同的專科病房就接收病人出現爭拗時,院方應設立一套機制,由指定職級的醫護人員決定病人最後須由那個病房接收,以免出現任何延誤,影響病人的利益。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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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