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的士司機陳國銘(44歲)因交通違例案件,遭法庭取消駕駛資格半年,惟他竟於去年10月3日停牌期間繼續開工,在勿地臣街近耀華街交界因胡亂切線時碰到私家車,造成小意外。涉案的士司機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等3項控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認為被告的行為對乘客構成危害,判入獄4個月,及停牌1年。 案件編號:ESCC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