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麗星郵輪一名負責安排乘船及登岸事務的總監,涉嫌於過去8年間先後收受3間運輸公司東主合共100萬元賄款,以外判運輸定單予對方,被控4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控辯雙方現就被告警誡供詞的可信性進行案中案審訊。
現年44歲被告鄧廣全,由99年11月起開始受僱於麗星郵輪(香港)有限公司,04年晉升為港務及登船總監,負責向公司推介運輸公司運載貨物或接載船員及入境處人員登船。
疑收三公司賄款
去年7月廉署接獲投訴展開調查,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由受僱起至07年間,在不同時段收取3間公司賄款,其中有公司以一筆過支付20萬或30萬元予被告。
案件編號:DCCC7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