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門隧道荃灣出口象鼻山路去年中發生2死16傷車禍,一輛私家車與一部密斗貨車發生碰撞後,雙方司機停在慢線落車理論時,遭專線小巴猛力撞向貨車尾部,釀成三車相撞,私家車司機與妻子傷重先後不治。小巴司機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入獄6個月,停牌3年。
被告上月申請破產
被告陳嘉豪(26歲)有5至6年駕駛經驗。被控於去年6月26日,在荃灣象鼻山路危險駕駛一輛小巴,導致男子黃沛華(56歲)及女子李鳳儀(54歲)死亡。
律師求情稱,被告事後已遭公司解僱,他轉當兼職侍應,月入僅2,000元至3,000元,妻子須照顧一對年幼兒子沒有工作,被告已於上月申請破產。
律師續稱,被告明白犯下大錯,非常內疚,並在庭上公開向死者及其家人道歉。被告沒有刑事及交通案底,事件不涉超速等違法行為,只因被告反應遲鈍所致,他決定不再駕駛或當職業司機,望判以非監禁式刑罰。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稱,本案非常嚴重,被告駕駛行為差勁,前車亮着死火燈號,合資格司機必有基本意識作出即時反應,被告不但沒有減速,反而加速駕駛,漠視前面危險情況,引致傷亡意外,緩刑並不適合,須即時監禁。
車禍發生於晚上10時許,一輛私家車與一部密斗貨車在城門隧道出口附近發生輕微碰撞,兩車駛至象鼻山路的慢線停下,貨車亮着死火燈號,私家車上夫婦與貨車司機落車在路邊理論,此時,被告駕駛的專線小巴尾隨駛至,撞向貨車右邊尾部,貨車更遭推前撞及私家車,釀成三車連環相撞。
事件中有18人受傷,當中私家車司機因頭部重創,送院後不治,其妻子盆骨碎裂及身體多處受傷,留醫3日去世,坐在私家車上的32歲女兒則沒有受傷。
案件編號:TWCC3796/07
小巴車禍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