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青朗公路昨晨發生「江小菁翻版事件」,一名休班警員懷疑飲酒後駕駛一輛私家車,駛經上址與一部豐田七人車發生相撞,該警員事後在到場調查的同袍面前不停喝水,並等了足足大半個小時始「吹波波」,驗出酒精含量為20微克(僅僅低於法例規定的22微克),事件再度惹來「警警相衞」疑團。
今次是繼去年12月26日,女總督察江小菁在紅磡海底隧道發生交通意外後,在同袍面前飲水「吹波波」事件的翻版。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何懿德昨晚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方執法應一視同仁。
他指出,除非涉嫌酒後駕駛的司機當時不能接受呼氣測試,例如嚴重受傷或昏迷,而且絕少會在大半小時後才讓司機「吹波波」,認為警方應清楚交代事件。
事件中的休班警員姓盧(27歲),隸屬荃灣警署軍裝部。昨凌晨4時許,他駕駛一部本田雅廓SiR私家車,沿元朗青朗公路天橋快線往上水。當私家車駛至凹頭博愛醫院對開時,與一部豐田Alphard七人車相撞。七人車在路中翻滾嚴重毀爛橫亙慢線上,車頭燈飛墮橋底,休班警員私家車車頭毀爛,但他未有受傷。
現場消息稱,意外後七人車司機,攙扶一名懷疑受傷男乘客離開現場,被休班警員查問時回應:「我扶朋友去搭車睇醫生啊!」兩人隨即不知所終。
不停喝水 等足大半小時
交通警員接報到場,將姓盧休班警員帶上警車調查,他當時似飲過酒,滿面通紅。其間,他在同袍面前不停飲水,大半小時後始由一名到場的警長替他「吹波波」。驗出含量達20微克險超出法例規定的22微克被口頭警告。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鍾錦華解釋,為免惹來護短指摘,警方內部指引規定,為警務人員進行酒精測試時,須有一名警長級或以上警務人員在場監察,同時盡可能在一小時內進行確保測試準確。鍾錦華強調由於酒精會被肺部及血液吸收,飲水不能改變測試結果,任何司機均可要求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