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食肆主管涉收回佣

三食肆主管涉收回佣

【本報訊】廉政公署昨分別落案起訴三間食肆的三名廚房職員及一名食物供應商經理,控告他們為食肆訂購食物和雜貨時,涉嫌收受賄款向有關公司定貨。

今於裁判法院提堂

首案被告楊位愿(31歲)為荃灣常滿百家菜酒家點心主管,他與大角嘴的一品燒鵝海鮮酒家點心主管譚冠生(34歲),分別被控六項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同案另一被告劉沛懷(46歲)為聯記食品公司經理,被控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三人獲准保釋,今早於荃灣裁判法院提堂。
楊位愿涉嫌去年6月至8月期間,收受一名人士共30,800元,作為向大德發記海鮮訂購急凍海鮮報酬。他又涉嫌去年7月至8月期間,分別收受聯記食品兩名僱員5,700元及6,000元,以向聯記訂購雜貨等。
一品燒鵝的譚冠生被指去年8月2日涉嫌收受聯記一名人士3,000元,向聯記定貨。劉沛懷則被指涉嫌分別兩次向楊位愿提供共10,000元賄款,以及向譚冠生提供3,000元,以換取他們向聯記定貨。
另一案件被告為位於石塘嘴的加拿大餐廳總廚蕭年興(45歲),他涉嫌於2005年7月1日至去年3月30日期間,收受華昌貿易(香港)有限公司一名董事提供每月1,500元至1,700元,作為繼續訂購食物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