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基會昨日去函中國海協會,要求中國相關單位協助將已遭通緝的知名導演劉家昌夫婦遣返回台灣。
海基會在函件中稱,劉家昌與妻子章家珍(藝名甄珍)於1999年8月間,藉辦理現金增資為名,募股新台幣逾6億元,後來買下章家珍名下房地產,並將所得款項滙至章家珍在海外的賬戶。劉家昌夫婦因涉嫌背信,去年5月遭台北地檢署通緝,但兩人在2001年前往香港,迄今行蹤不明。
甄珍:誰是原告?
海基會秘書長游盈隆指出,去年以來,海基會已多次針對台灣重大經濟罪犯可能潛逃或藏匿中國大陸去函海協會,但都未獲得正面回應,希望大陸方面共同打擊犯罪,保障兩岸人民合法權益。
本報昨日就事件致電甄珍,她說:「沒聽過,沒甚麼回應。這件案件要有原告,你問問他們誰是原告?」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