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美國人都瘋了,否則這個叫奧巴瑪的,不可能是下屆美國總統。
不因為他是黑人。黑人也有許多型格豪邁之士,像銀幕上的摩根費曼,不要說當美國總統,就算他當了上帝:權威而慈悲,穿一身白衣,儀表動人,全世界都會下跪膜拜。
但不是奧巴瑪──洗衫板的身形,搔腮抓耳,像剛從石梨貝水塘的山林中蹦出來的一隻小淫猴,好像剛潛入民居,抓了一隻胸圍就跑的一個小賊。想一想,美國三千枚長程核導彈,通通抓在這小子手上,你會放心?
還是另一位:越戰出身,曾經由越共囚禁五年的鐵血英雄麥堅恩?他屬於上一代:有國際的實戰經驗,性格剛強,美國人不是懷念列根嗎?天佑美國,麥堅恩就是列根第二了。這位戰將,是唯一的選擇,讓他幹兩屆,然後下一代領袖,才在伊拉克戰爭的指揮官去找。
但其中的過場人物,絕對不可以是這名黑仔。尤為恐怖的是:他代表民主黨參選,在肯雅的鄉親看了電視,手舞足蹈,比台南的一干賣擔仔麵的小販見到李安拿了奧斯卡還歡。奧巴瑪當了總統,等於肯雅成了美國的爸爸──這個非洲國家,正在發生滅族罪行,請美國人想一想,二百年立國的尊嚴,還要不要呢?
沒有經驗,也可以當總統,三十年前出過一個膿包,名叫卡特,種花生的一名農夫出身,也自誇沒有經驗,靠吹牛皮治國,混了四年,被選民趕了下台。美國人不也像香港人一樣,患了集體失憶症吧?希望只是一批左仔在嬉戲胡鬧,把奧巴瑪推出來,還二百年前的黑奴販賣史一個人情,然後讓希拉莉把他擊倒,最後,再讓麥堅恩挫敗希拉莉,入主白宮。這樣的程序,會令全世界人對這個偉大的國家恢復敬意。
然而不可高估美國人,他們也有愚昧的時候。美國人的精明,來自哈佛耶魯的精英教育,他們的愚昧,來自一生太幸福。生活充滿陽光,人際關係充滿溫暖,精神狀態高度快樂亢奮,毫無私心,無論是Wendy's的女侍應還是加油站的工人,都喜歡聳聳肩,喪喪地說一聲Hi,隨時一個擁吻,這種民族,心理缺乏陰暗面,不知道這個地球人心之險惡。
故此,他們讓奧巴瑪這隻野猴跳了出來,居然還想代表民主黨出線──他手上那隻發黃的胸圍,不屬於他,快快搶回來,物歸原主,咄咄咄,快,把他趕回山裏,對着他一蹦一跳的那兩瓣紅屁股,遙遙送一個飛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