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相佑前經理人入獄8個月

權相佑前經理人入獄8個月

韓星權相佑控告白姓前經理人勒索的上訴案,昨日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法官指被告以暴露藝人私生活要脅,是犯罪行為,因此法院維持原判,判被告有期徒刑8個月,總算還權權一個公道。

即時收監

法院去年5月以恐嚇罪起訴白姓前經理人,但被告於去年底上訴,權權出庭時更因想到母親經常擔心自己而淚灑法庭。經聆訊後法官昨日稱:「被告要脅藝人行為極不正當,他更全面否認自己的行為,顯然無悔改之心,故決定維持原判。」被告提出上訴期間准予保釋外出,但今次判決後便需即時入獄接受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