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前任及現任主席謝瑞麟父子,與3名高層涉向旅行社及導遊提供逾1.7億元賄款案,一名指證謝瑞麟兒子謝達峰及財務董事鍾婉玲,串謀盜竊公司200萬元的前高層王仲文,因患心臟病未能由美國洛杉磯返港,區院法官鮑理賢昨批准控方申請,動用公帑,安排控方及兩名被告及其律師團移師美國聽取證供。
法官昨判案時指,身為美國公民的王仲文,於去年12月提出因身體問題,不能回港作供,上周四並呈醫生證明因患心臟病,如果乘長途機回港,可能會導致心臟病發,控方遂引用《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成功獲美國律政司方面答應,安排法庭以供王仲文作口供。
官指案件不宜再拖
法庭考慮本案超時審訊已久,不宜再拖,故批准法庭於本月28日移師美國洛杉磯開審,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返港提訊。
案件編號:DCCC3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