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柴灣小色狼」於保安欠佳的舊式公共屋邨,先後誘拐兩名7歲女童往幽靜處淫辱,又尾隨17歲女生上樓非禮。涉案男童早前承認6項罪名,裁判官昨直斥他犯罪手法嚴重,「13歲細路哥可以做到最壞嘅事,你已經做到極限」,猶如一名四處獵食的危險人物,「如果你係大人嘅話,起碼要判監10年」,遂判他入住感化院。
現年13歲的被告男童,早前承認非禮、搶劫、襲擊及藏有爆竊用具共6項罪名。被告的父親昨日出庭聽判,至於母親則因工作而沒有出席。
自撰求情信
智商不高的被告向法庭呈上自撰的求情信,表示在還柙期間反省良多,對自己以往不上學、不回家的行為感到後悔。他與男童院的導師傾談後,亦明白到自律、尊重他人以及訂立目標這三件事,對自己將來發展很重要。被告又表明會遠離壞朋友,並改變壞思想。
裁判官梁榮宗表示,透過被告的求情信,發現他「仲有得救」。被告為滿足自己的生活及性需要而為所欲為,故必須判處長期的監禁式刑罰,將他納入正軌。
裁判官稱,被告的行為明顯因為家庭及學校的疏忽而造成,勸勉被告父親好好監管兒子,「否則佢成長後都只會長期坐監」。根據《感化院條例》,感化院收容10至16歲的違法少年,但最長時間只可監管3年。
引誘7歲女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5月11日在筲箕灣明華大廈藉捉迷藏為名,引誘一名7歲女童至樓梯間,掀起其校裙撫摸私處及臀部。被告又於同年11月10日帶領另一名7歲女童往柴灣翠灣邨內遊樂場,用刀指嚇她,然後脫下女童內褲,分別以陽具及舌頭接觸女童下體,更在女童面前手淫。
圖姦中四生
翌日,被告尾隨一名獨自返回興華邨住所的中四女生,將女生拖往後樓梯,揚言會強姦她,女生高呼救命反抗,嚇退被告。
兩日後,警員發現被告形迹可疑,上前截查,在其背囊發現三對勞工手套。被告警誡下承認日前在翠灣邨搶劫一名男童20元,又稱為免非禮或搶劫時在受害人身上留下指模,才帶備勞工手套。
案件編號:ESCC70005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