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免成本飛升對過熱經濟火上加油,中央對多項基本物價再念「緊箍咒」。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成品油、天然氣及電力等價格將不得調整,尿素及磷肥等化肥價格,則可按成本上升而調整。市場預測,電力股及石化股將受壓。 記者:陳健文
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保持物價穩定工作,決定對《價格違法行為政處罰規定》作出修改。會議指出,各地區及有關部門,要堅持「防止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防止價格由結構性上漲演變為明顯通貨膨脹」方針,破壞市場秩序行為亦不可放任不管。
化肥價准調整
會議指出,近期成品油、天然氣及電力價格不得調整,供氣、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業價格不得提高。醫療服務價格要保持穩定,尿素及磷肥等化肥價格也要保持穩定,但可按成本增加而調整價格,亦需按規定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審批。
有利煤礦、航空股
有基金經理預期,暫時不調整油價,將對多家內地航空股構成間接正面影響。他並估計,由於石油及電力不可以上調價格,包括中石油(857)、中海油(883)、華能國際(902)及大唐國際(991)等多家油股及電力股,今日將面對龐大沽壓。
另一基金經理亦認同,有關規定將不利電力及石化股,而最受惠應該是沒有提及的煤礦股,航空股亦可間接受惠。該基金經理表示,規定並沒有提及控制煤價,而鑑於煤炭市場仍處於求過於供的情況,即未來煤價仍有再上升空間,煤礦股可受惠。
時富資產管理聯席董事姚浩然預料,石化股沽壓將較電力股小,因中央曾多次就石化企業不能調整油價作補貼,估計有關政策將繼續,反觀中央從來沒有就電價對電力企業作補貼。他認為,政策對物價降溫幫助有限,因未能直接控制食物價格。
除了對多項價格作規限外,該會議亦特別指出,各地要就互相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捏造、散佈漲價訊息、哄抬價格及非法牟取暴利等事宜,嚴格執法。修改後的《價格違法行為政處罰規定》,更加大對價格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會議更要求各地區及相關部門,要在春節前對糧、油、肉、液化氣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及化肥等農資市場價格,組織專項檢查,規範價格行為,以保障市場供應。
穩定物價新規定贏輸家
《部份受害股份》
類別:石油股
股份:中石油(857)、中海油(883)、中石化(386)
類別:燃氣股
股份:新奧燃氣(2688)、港華燃氣(1083)、中國燃氣(384)
類別:電力股
股份:華能國際(902)、大唐國際(991)、中電國際(2380)、華電國際(1071)
《部份受惠股份》
類別:煤礦股
股份:中國神華(1088)、中煤能源(1898)、兗州煤業(1171)、恒鼎實業(1393)
類別:航空股
股份:中國國航(753)、南方航空(1055)、東方航空(670)
類別:化肥股
股份:海油化學(3983)、中化化肥(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