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訪友趁機扒竊<br>女子偷兩名錶典當候懲

兩度訪友趁機扒竊
女子偷兩名錶典當候懲

【本報訊】一名女市場推廣員乘探訪友人時,先後偷去她兩隻總值5萬元的名錶往典當,事主於一個月後執拾家居始發現失竊,被告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署任主任裁判官郭啓安指摘被告事後丟掉當票,明顯想將名錶當斷,並非因周轉不靈,情節嚴重,判監勢所難免,將被告還柙至本月23日,待背景報告宣判。
被告陳穎施,28歲,去年7月干犯盜竊及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判社會服務令140小時,尚餘40小時未完成。控罪指她於去年9月某日在落馬洲加州花園某單位,偷取一隻價值3萬元的勞力士手錶,及去年11月12日偷取一隻價值2萬元的寶齊萊手錶,均為潘恩祺的財物。

在經濟壓力下犯案

律師求情稱,被告與年邁外公及母親同住,她任職市場推廣員,月入1.5萬元,母親從事運輸工作月入9千元,但家庭每月需供樓1.3萬元。被告因欠下財務公司20萬元債項,在經濟壓力下犯案,盼可輕判。
案情指,被告與一名女友於去年11月22日探訪事主,至12月27日事主執拾家居時,發現兩隻名錶不翼而飛,事主向女友傾訴,對方致電詢問被告,翌日,被告向女友承認偷錶,事主終報警。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兩隻手錶拿往當舖典當,得款1.8萬及1.3萬元,但已花光。
案件編號:FLCC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