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富豪夜總會創辦人羅焯與前妻陳健心的13億元爭產案,羅焯早前不滿原判要他付前妻1.2億元,其後上訴得直,反獲前妻額外給予約1,000萬元,及取回市值逾6,400萬元的筆架山大宅,但上訴庭沒有就訟費作出命令。羅焯昨申請訟費,上訴庭聆畢,押後裁決。 羅焯指前妻隱瞞擁有的資產值,加上他在上訴中獲得勝訴,故應由前妻一方支付堂費。但前妻提出反對,指羅亦有隱瞞所持資產的價值。 案件編號:CACV1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