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審條例政府全面檢討<br>影視處長:標準難達共識

淫審條例政府全面檢討
影視處長:標準難達共識

【本報訊】針對近年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對部份淫褻及不雅物品的裁決遭社會非議,當局今年將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包括評審標準、透明度、審裁委員數目、刑罰輕重、巡察人員質素和管理等。但當局明言,很難訂出一套淫褻及不雅物品標準。
影視處處長鄭美施昨與傳媒聚會時表示,當局將於今年上半年展開《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包括檢討社會對淫褻不雅物品的標準及意識形態等。她承認,淫褻不雅物品的標準存有不少灰色地帶。「除一啲社會公認嘅淫褻不雅標準,例如裸露性交,但始終仍然有一啲地方存有灰色地帶,具爭議性,好難達到共識。」因此,檢討有關條例時,當局會盡量將所有客觀事實供公眾參考及諮詢意見,「當局唔能夠將每個細節詳細咁加入去,亦都唔能夠訂出一個標準畀公眾諮詢。」
提及淫褻物品審裁處委員人選被批評欠缺透明度,鄭美施解釋,當局原意是希望按照人口分佈,邀請各個不同組別的市民出任審裁委員,但部份市民拒絕,例如年長及女性組群,令審裁委員未能真正代表社會各階層組別的意見。
影視處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稱,檢討有關條例時,會集中審裁委員的數目、更換服務超過6年的審裁委員、評審標準及透明度等。當局並會檢討條例的刑罰條文是否過輕、該處對輸入的外語娛樂雜誌及書籍的監察,以及該處巡察人員的質素和管理等。

受訪者傾向嚴謹評審

另外,該處早前進行公眾意見調查,成功訪問1501個家庭,發現有82%受訪家庭知悉《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的存在,但對法例的細節認識卻不多。受訪者對評定物品的類別時,一般所持的評審標準較審裁處更嚴謹,尤其是在評定第II類物品(不適合18歲以下人士)時,受訪者傾向採用較嚴謹的標準,以免青少年受不雅物品荼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