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湖四海:新稅制趕絕低技術 - Uncle Ray

五湖四海:新稅制趕絕低技術 - Uncle Ray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去年12月11日正式頒佈,一些新措施,特別對在國內投資的讀者有「指導」作用。
外資公司在某些特別地區可享受「兩免三減半」的優惠,將會取消,因此,一些跨國企業需要進行公司架構重組,或需要把部份在國內生產的工廠,搬到其他相對低成本及低稅率的地區,又或通過一些稅務安排,減低稅款。

高新企業優惠多

很多國家都會以稅務政策鼓勵某些行業及地方發展,中國亦不例外,其中一項比較重要的是對「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非常寬鬆的優惠。「高新企業」的企業稅率是15%,比正常的25%低得多,但怎樣才可以被定性為「高新企業」?根據有關法規,「高新企業」的定義為: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項目」、研究費用不少於每年營業額某個百分比、科研人員佔公司員工數目不少於規定比例、屬於高新技術的收入不少於營業額規定某百分比,只要滿足其中一項,就能成為「高新企業」。

舊廠家兩條出路

除低稅率外,「合格」的科研費用,除可以在當年度扣稅外,還可以額外享受50%「加計扣除」。對創投公司投資國內中小高新企業,新稅法亦有優惠。只要創投公司投資在未上市「中小高企」多於兩年,70%投資額可以抵扣創投公司第二年應付稅款。
這一連串稅務政策,表明中國政府不再像八、九十年代,鼓勵低技術、勞工密集的外資到國內投資。對一些現時國內低技術生產者,只有兩個選擇,轉移生產線到其他東南亞國家,或重新投資,更新設備,改善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