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兄妹多年 全無悔意<br>淫賤繼父囚18年

姦兄妹多年 全無悔意
淫賤繼父囚18年

【本報訊】一對兄妹自小隨母及其男友同住,13年期間遭繼父肆意淫辱。哥哥7歲時,繼父灌他飲啤酒,並將他雞姦及強迫他口交,之後又向妹妹埋手,迫令她性交及肛交。該名繼父被裁定非法肛交等罪成,昨日於高等法院被重囚18年。法官斥責被告利用後父身份,迫兄妹就範,視二人為洩慾工具,行為令人髮指。 記者:黃幗慧

被告(40歲)聞判後,反應冷靜。法官張慧玲指被告至今仍不承認罪行,全無悔意。被告在案發期間與妻子有正常性生活,卻仍然性侵犯一對兄妹,法官曾提出質疑,被告是否有孌童傾向,但由於被告聲稱自己沒有精神病,故沒有為他索取精神報告,既然被告沒有精神病紀錄,他明顯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

兩人受心理威嚇

法官續指被告利用後父的身份,在家裏性侵犯兩名事主,視他們為洩慾工具,嚴重違反誠信,而兩人不懂反抗,受心理威嚇只有屈服,直斥被告行為令人髮指。
專家報告指出,現年16歲仍在學的女事主自我形象低,對事件採迴避態度,對別人失去信心,現正接受心理輔導。至於現年21歲已投身社會的男事主則感到無助,拒絕接受輔導。法官指事件對二人的影響難以想像,而男事主以「鴕鳥態度」面對,反映他不想接納事件,將來能否過正常社交生活成疑問,認為他「像懷着計時炸彈」一樣。
被告被裁定三項未經同意下作出肛交、三項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罪成。案發於93年4月至00年9月間,被告首先向當時只有7歲的男事主埋手,先後兩次灌他飲啤哂,迫令男事主替他口交及肛交,直至他13歲,被告再將男事主雞姦。另外,被告在04至06年間,四度要女事主與他非法性交及肛交。兩兄妹一直啞忍,直至去年初,女事主將事件告訴老師,被告罪行才曝光。
案件編號:HCCC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