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住紅磡海逸豪園的已婚退休商人,涉嫌在屋苑會所泳池更衣室內,在一名12歲男童面前以梘液塗抹自己陽具,又乘男童冲凉時,以陽具觸碰男童肛門。退休商人否認非禮男童,並傳召一名男泳客,證明事發後被告曾跟該男童在泳池潑水,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54歲被告易紹雄被控兩項非禮罪名。事發於去年7月19日,12歲男事主到屋苑會所游水,至晚上8時在更衣室最盡頭的浴格冲凉。突然間,赤條條的被告拉開浴簾,稱:「好快」。
事主向警方稱,他意識被告要借梘液,於是站到一旁,被告將梘液塗到自己陽具上「捽」,令他惡心,轉過臉繼續洗頭,被告繼續在他身旁冲身。事主感到被告走到他身後,以陽具在其臀部「郁吓郁吓」,還問他「好唔好玩」,事主嚇得退出浴格,其後看見被告再以梘液塗在陽具撫弄。
事主稱與被告並不認識,但因被告經常望着他,故認得被告,而事後因感到尷尬,沒有即時揭露事件。事隔一日,他不欲應姊姊邀約往游泳,始揭發事件,此後再沒有到會所游泳。
證人指兩人玩潑水
辯方質疑事主認錯被告,而被告沒有非禮他,又指被告曾責罵事主在更衣室內跳上跳落,但事主一概否認。辯方傳召一名經常到會所游泳、認識被告的男住客作供,指曾多次目睹被告與事主潑水。該名住客作供表示,他目睹兩人玩潑水,應是在7月底事發之後。
案件編號:DCCC82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