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舊生返校看電腦自瀆<br>官斥令學校蒙羞 姑念初犯罰千元

城大舊生返校看電腦自瀆
官斥令學校蒙羞 姑念初犯罰千元

【本報訊】於香港城市大學畢業的電腦銷售員,去年7月暑假期間,獨自進入母校的公用電腦室內,看着電腦屏幕一手操控滑鼠,一手自瀆,被一名路經的學生發現其醜行,通知保安將他拘捕。銷售員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裁判官斥其行為令母校及自己蒙羞,但鑑於他初犯,判罰款1,000元。
裁判官林嘉欣判刑時表示校園乃莊嚴的地方,被告作為舊生返回母校犯案,實令校方及自己蒙羞,幸而案發時並無異性,未有令人受驚,被告應控制自己,基於他初犯,判以罰款。
29歲被告史創廸,於香港城市大學畢業,現職電腦銷售員,被控於去年7月23日,在香港城市大學B座某室內,非法暴露其陽具。

眼望屏幕表情興奮

辯方昨呈上三封由被告上司、家人及朋友撰寫的求情信,指他為人勤奮顧家,辯方又指被告犯案時正值暑假,電腦室內人流不多,被告並非主動作出騷擾他人的行為。
案發日傍晚6時許,一名姓何城大學生正在案發電腦室對面的課室溫習,當他走出課室往廁所途中,從電腦室的大門透明玻璃,看到被告作出狀似手淫的動作,他繼續觀察,見被告右手按動滑鼠,左手在自瀆,兩眼望着電腦屏幕流露興奮的表情,何於是通知保安,及後與保安進入電腦室,見被告兩手放在褲襠前,要求不要報警,校方終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TCC6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