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詐騙集團成員有系統地大量偷取住戶信件,利用個人資料申請信用卡,在網上向超級市場瘋狂落單訂貨,最後轉售圖利。法官認為案件嚴重,分別判案中主腦及一名協助收貨的女成員,各入獄38個月及32個月。 男被告丁國倫(33歲)為集團主腦,他與懷孕8個月的女被告陳采怡(23歲),合共承認欺詐、使用假文書、不誠實使用電腦等共14項罪名。 案件編號:DCCC6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