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港人因在內地包二奶被捕,遭扣押3個多月後,昨日在深圳龍崗人民法院首次出庭應訊,他承認全部控罪,但無法支付其髮妻提出的150萬元賠償費用。被告妻子在庭上全程淚眼斥責丈夫拋妻棄子及包二奶的無良行為,並透露20多年來夫妻共同創業的艱辛,但落得如今家破人亡的悲慘下場,審判長指被告既無力補償妻子損失,只得擇日再行宣判,被告還柙看管。
被告今次因包二奶而觸犯內地刑法258條〈重婚罪〉,還須面臨2年以下的監禁刑期。
被告港男施長城,45歲,祖籍福建;原告人是被告的妻子鄧麗瓊(47歲),香港出生,兩人於1988年在香港沙田婚姻註冊處結婚,至今育有一名18歲讀中七的兒子。
兩人如今落得對簿公堂的境地,得從07年9月19日施長城被深圳龍崗區新城派出所拘捕一事說起。
原來就在新城派出所拘捕施長城之前多日,施妻鄧麗瓊已與數名姊妹,暗中結伴往施長城與二奶柏斐在深圳布吉的愛巢附近埋伏,終於查出其丈夫與二奶平日出入的行蹤。事發的9月19日,鄧麗瓊發現丈夫與二奶及二奶所生的小兒子,驅車往布吉公園,二奶與兒子下車後往公園玩耍,施則在車內休息,鄧麗瓊認為時機成熟,遂多次向深圳市公安局局長李鋒通報,李鋒接報後安排民警前往現場拘捕施長城。
施長城遭囚禁逾百天,龍崗區人民法院昨午3時開審,在短短40分鐘的訴訟中,鄧麗瓊一直哭個不停,不斷重複施是「賤人」,激動時連鼻涕也流下。旁聽席上除了香港記者,就只有鄧的三名親友及18歲兒子。
母子相依 借錢治病
施與鄧18年婚姻面臨崩潰,鄧昨在庭上指,兩人還欠銀行90萬元貸款、多年來因被施折磨而弄至身體傷殘不堪(包括心臟病、子宮內膜移位及腎結石),醫療費用保守須50萬、另外是近年須向親友借貸及使用卡數達10萬元,合共150萬元,但施向審判長稱:「我願意畀,但我冇錢,點賠?」審判長見賠償事宜暫沒法解決,只得將案件擇日再行審理及宣判施的刑期。
鄧麗瓊憶述,丈夫於1982年來港生活,當時他19歲。至1986年,從事車衣工人的鄧麗瓊與施長城在工廠認識,迅即在1988年結婚及自組公司,成立一間「麗城製衣廠」(麗城是兩人名字各取一字而成),同年誕下一子。豈料施婚後已開始鬼混,與車衣女工、保險女經紀等均有曖昧關係。施每次被妻子識破,每次都低頭認錯。
至1989年,香港製衣業不景氣,「麗城」遷往東莞石龍鎮經營,施期時被妻子發現包養一名20歲女子劉×燕,鄧指施不但不給家用,還經常拿取家中首飾變賣,每次回家都向她虐打,鄧有次被毆至住院三日,施對兒子關係亦不甚佳,曾揚言:「仔是你生,殺也好賣也好,不關我事!」
信風水師 不敢離婚
事隔數年夫妻關係沒有改善,但兩人卻於96年合資購入一間160萬元的單位,每月供款萬餘元,未幾經歷金融風暴,施的工廠經營不善倒閉,他趕返家中求妻子原諒,而鄧亦原宥了施。兩人後來往深圳龍崗五聯區再開製衣廠。鄧以為丈夫這次浪子回頭,豈料他於02年搭上20歲湖南女子柏斐,柏斐並於03年及05年為施生下一女一子。最令鄧不滿的是,05年兒子16歲生日行成人禮那天(福建習俗),施竟往醫院陪二奶生子,不肯回家。
鄧表示,知道施非常迷信風水,曾有風水師向他稱,不管在外怎麼玩,就是不能離婚,否則他會一無所有,故一直不願與妻離婚。鄧忍無可忍,終與姊妹北上埋伏捉姦。
港商婚變包二奶經過
1986年
港商施長城在港開設成衣山寨廠時,邂逅車衣女工鄧麗瓊,結成夫婦
1989年
廠房搬至東莞生意越做越大,同年誕下一子;當時施已被指經常在外花天酒地,但妻子相信丈夫只是應酬未有責怪
1990年
施與20歲姓劉女子在東莞同居,妻獲悉找劉女交涉,反被丈夫怪責及打傷,鄧提出離婚,施哀求發誓不再搞女人,鄧婦為保家庭應允,但施不久又故態復萌
2002年
施與20歲柏斐湖南女子同居及誕下兩子女,妻其後揭事件多次與丈夫交涉,但不獲理會
2006年
妻向深圳公安舉報其夫包二奶,惟公安多次找施不獲,鄧遂安排兩親友在二奶住處及其夫經營的網吧外守候
2007年9月19日
鄧婦與數名姊妹發現施駕車載二奶及小兒子至布吉公園玩,即通知公安拉人
昨日
施被解上法庭審訊,妻索償150萬元,施承認控罪被押後再審
資料來源:庭上供詞
近年港人內地包二奶被罰個案
05年11月
75歲溫姓老翁在珠海包養較他年輕50年的二奶,他與二奶被香洲區法院分別被判監半年及1年
04年6月
姓吳港人與二奶同居於福田區,因重婚被深圳市福田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
03年7月
42歲港漢在深圳與浙江女子同居,被深圳龍崗區法院判處入獄10個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話你知
廣東新例嚴懲包二奶
根據內地法律,一對男女同居並過着家庭生活,已構成「事實婚姻」,如果男女一方已婚,又或在離婚之前與另一名異性有事實婚姻,即包二奶,就會構成重婚罪,違者可被判兩年以下拘役。
而廣東省為加強對包二奶者的懲罰,從去年10月1日起實施「『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同居,妨害一方或者雙方的婚姻家庭關係(即俗稱的包二奶行為),違者公安機關可根據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即授權公安機關直接處罰包二奶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