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香港人喜歡以推拿治療痛症,但若推拿手法不當,可致人癱瘓。台灣33歲男子蔡郁彬因肩頸痠痛到中醫診所求診,結果引致脊椎血管破裂,四肢癱瘓。中醫診所及中醫師昨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賠償約232萬港元。
肩頸痠痛誤診扭傷頸
意外發生於2002年10月11日晚上,蔡郁彬因肩頸痠痛到台北市建成中醫診所就診,中醫師王靜修未察覺他有心血管疾病,並誤診他是頸部扭傷及拉傷,同時開立熱敷、推拿的處方後,再交由陳姓助理進行推拿,蔡稱其間頭部曾被快速扭轉。蔡接受治療後,頸部劇痛無法站立,後來送到另一家醫院求診,被診斷是脊髓硬膜血管破裂導致四肢癱瘓,他因此狀告中醫診所及中醫師,要求賠償包括醫療、減少勞動力損失等共約600萬港元。
法院判獲賠232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原告四肢癱瘓是因先前頸部的病史造成,與推拿無關,但被告診療時未詳細查詢原告情況,導致原告四肢癱瘓,必須負上責任。而法院考慮原告到中醫診所就診前已出現下肢無力症狀,並在1993年間因相同病症而到醫院治療,但原告卻沒把這些重要的事情告訴中醫師,因此也應該負部份責任,法院最後判被告向原告賠償約232萬港元。
台灣《蘋果日報》
推拿應注意事項
‧飯後一小時內不能推拿
‧女性來經期間不能推拿
‧有急性病史者,如心臟病,腦血管類疾病者,以及脊椎出問題等不能推拿
‧注意自身有何反應,如熱、痠、麻、痛等,並及時反映
‧雖有瞬間出力扭轉肢體的手法,但角度應在三到五度內
‧輕微疼痛是正常的,若很痛,應隨時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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