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先生來港解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時花了不少唇舌為功能組別選舉辯護。他認為,功能組別涵蓋的行業代表了超過百分之九十的本地生產總值,它們對香港經濟是舉足輕重的,故此不應輕言取消這樣的選舉方式。他更表示,普選不等同分區直選,功能組別選舉也可以成為普選的一種形式。
我們知道北京中央政府對功能組別這樣的選舉方式情有獨鍾,我們知道功能組別選舉這種特權式的選舉較易受影響及操控,我們知道功能組別可以讓工商界保留政治免費午餐。但是,功能組別跟普選是兩碼子的事,不應混為一談;而張曉明先生以偷換概念的手法、以不成理由的理由為功能組別護航更讓人失望及遺憾。
首先,普選說的是普及而平等的選舉,是讓所有人有同等權利參與的選舉方式。任何人不會因他們的職業類別,因他們的學歷,因他們的收入,因他們的投資金額而被歧視或享有優先。
相反,功能團體選舉卻以每個人的行業、職業劃界,都以每個人的收入、身家劃界。大企業的老闆可以在不同界別手握多張選票,有些行業或職業又被視為比其他行業「矜貴」,可以享有議席。像這種充滿特權色彩,把不同市民、不同職業分層分級的選舉方式,怎可以跟普選混為一談、怎可以無限期延續下去呢?
至於張曉明先生指功能組別涵蓋的行業佔香港生產總值九成以上,故此該保存功能組別更是荒謬的說法。是的,功能組別的確包括了香港的主要行業如銀行、金融、地產服務、零售……等。但是,這些行業創造的生產值,創造的經濟價值是整個行業的功勞,是包括行業內所有從業員及相關人士的貢獻。就以銀行業為例,製造每年以千億元計產值的不僅是銀行的老闆或總經理,銀行的投資專才、核數人員、客戶服務主任、文員同樣功不可沒。要是真的以行業的重要性或生產總值決定誰人有額外的投票權,那數以萬計的銀行業從業員理應有投票權,理應有權選擇銀行界的立法會代表。只可惜,二十多年來,代表銀行界的議席都是由少數銀行老闆及高層決定,絕大部份銀行從業員無權置喙。這充份說明功能組別代表的不是整個行業,而是少數特權人士而已。
此外,以生產值決定那些行業或職業入選功能組別是很隨意的,是很難有客觀可靠根據的。全職父親或母親留在家中教養子女,處理好家務是非常有價值的事,他們對社會的貢獻絕不比銀行的投資經理小,他們在減少社會成本方面的作用絕不比專業社工小。可是,根據張曉明先生的說法,這些對社會有重大貢獻的人將永遠被排斥在功能組別外,將永遠被歧視。像這樣的選舉方式,怎能跟一視同仁的普選相提並論呢?
其實,只要仔細看看《基本法》的條文,只要詳細研究一下香港政制發展的歷史及討論,就不難知道功能組別選舉跟大選舉團一樣都是過渡性的安排,都是權宜之計,是作為全面普選前的中間路;要不然《基本法》第六十八條就不會列明立法會最終要全面普選了。我們認為,人大常委會既已確定香港可以至少在二○二○年普選立法會,最恰當的做法是盡快開始合併及削減功能組別的議席,並在實行普選前大幅擴大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只有這樣,才能製造條件讓香港順利走上普選之路。
港澳辦的張曉明先生,不要再魚目混珠,為香港邁向全面普選製造新障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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