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的台灣荷蘭銀行投信交易室經理楊娉婷,因投資失利,向熟客朋友埋手行騙,謊稱可賤價買入上市公司轉讓股等,7年來詐騙高達64億元新台幣(約15.2億港元),受騙人士包括島內諸多名人,昨日被台北地院以詐欺罪判囚12年。
謊稱可低價買股
判決書顯示,楊娉婷於2001年投資股市失利,虧損數千萬元後,佯稱有管道可低價大量取得上市公司大股東轉讓的股票,以及新發行的股票,其專業背景令眾多投資人士上當。
受騙者多達61人,其中不乏社會名流,甚至包括曾是楊的上級老闆、荷蘭光華投信董事長陸大文等,以及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李相臣的親戚,其親戚曾用李的賬戶,付給被告500多萬元(約119萬港元),引起警界嘩然。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