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斯鍾情拆解新難題

威廉斯鍾情拆解新難題

伊雲.威廉斯(EvanWilliams)自小在美國內布拉斯加一個農莊長大,其後移居到三藩市灣區這個創意樞紐定居。在10年後的某一天,威廉斯洞察到三個道理:首先,嶄新的意念可遇不可求;其次,新概念都難以向其他人解釋清楚;第三,出色的意念在事後都會變得平平無奇。
威廉斯在機緣巧合下取得兩大成就,分別是最為人熟悉的網上日誌網站Blogger和社交網站Twitter——如今,他要令他的公司Obvious定期出現這樣的巧合。
在上世紀90年代末,威廉斯與他的團隊正埋首設計一套複雜軟件,這套工具是要讓人們能互相連結起來。為了使團隊各人了解計劃的進度,他們每日都寫下簡單的日誌,慢慢地造就了Blogger的誕生。他們開玩笑地說,Blogger並非他們原先所構思的產品。

Blogger意外誕生

當時沒有太多人明白網誌是甚麼,究竟有何好處。直至2003年,Google收購了威廉斯的公司,網誌和Blogger開始廣為人知,更成為時下互聯網主流之一。
之後,威廉斯過檔Google,為此他要由過往憑直覺思考,變成着重分析,以跟隨矽谷中人的思維模式。Google的強項是解決已知的難題,可是威廉斯卻鍾情於拆解新難題。結果不到一年,威廉斯便離開了Google,開展他下一項大計。
隨着「播客」(podcast)日益流行,威廉斯靠從Google那兒賺到的錢,投資於一家名為Odeo的公司,主攻設計更易在網上收聽播客節目的工具。可惜生不逢時,蘋果公司(Apple)的iTunes大行其道,令Odeo未能成功突圍而出。
因此,威廉斯創立Obvious,決定走回舊路,就是遇上巧合的事,其中一項非主線計劃就是Twitter,威廉斯顯然更喜歡進行非主線項目。與其說Blogger在1999年時難以向人清楚解釋,Twitter的出現似乎更是天方夜譚。

Twitter成第三大發明

Twitter是一個社交網站,用戶可經由即時通訊(instantmessage)或文字短訊等不同途徑,以不多於140個字發放新訊息。自Twitter面世後,數以百萬計的人都愛上它,他們感覺到與親朋的關係更加密切。
Twitter被譽為矽谷今年的「第三大發現」,與蘋果的iPhone和社交網站Facebook齊名。威廉斯銳意將Twitter打造成如Blogger一樣成功的網站,但他心底最渴望的是,把偶然的發明變為一種文化、習慣、過程甚至是專長。
就是基於這個道理,威廉斯不怕受挫折,因為Blogger就是在挫折中出現的產物。在矽谷,既有一些如Google的企業,更多的是像威廉斯這樣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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