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阻往遊樂場內玩耍<br>11歲童遭街霸揑傷下體

被阻往遊樂場內玩耍
11歲童遭街霸揑傷下體

【本報訊】上水馬會道北區運動場,昨晚發生一宗懷疑襲擊及非禮男童事件。一名11歲姓陳男童,昨晚8時許,踏單車途經上址,下車欲往兒童遊樂場內一個供攀爬的鋼架玩耍時,突然遭一名年約12至13歲的男童阻止。其間,男事主更遭對方用手緊揑下體約3至5秒。
一名牧師當時自遠走近,疑下手男童恐事敗迅速逃去。牧師未幾見姓陳男童呆站現場且不停哭泣,追問下揭發事件,連忙報警求助,但警員到場兜截後並無發現。
被欺負男童事後被送北區醫院檢驗身體。據熱心牧師事後透露,男童向他表示,當時他停低單車走向鋼架,一名貌似「街霸」的男童喝止,不准事主在鋼架上玩耍,隨即伸手揑向他下體約3至5秒。男童被這一突如其來的襲擊,嚇至不敢動彈。
幸好北區運動場昨晚有活動舉行,一名牧師途經遊樂場,該名街霸疑恐惡行被揭穿連忙逃去。牧師向男童查問事因,男童指,曾在遊樂場見過該名街霸,但就不知他姓名或綽號,報警後再通知其家人到醫院照顧男童,警員接報到場在附近兜截但無發現。

蓄意非禮可判勞教

大律師陸偉雄稱,法庭一般凡指超過10歲的人士,就有能力犯案,包括非禮,若有足夠環境證據證明疑犯蓄意非禮,一旦罪成可被判入勞教中心、感化院、教導所等懲治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