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張先生早前到銅鑼灣工展會內的龍山製藥攤位免費把脈,把脈後指他肝有問題,推介他買一樽200多元的藥丸。張先生稱,於一個月前做全身檢查時並無問題,故質疑其可靠性。加上他見攤位內的中醫師沒展示名牌,也沒掛出執業證明,令他起疑。
記者曾到工展會的龍山製藥攤位了解,同樣不見枱面或牆身當眼處掛出應診的中醫師證明,另記者於把脈後要求取回該中醫師放在枱面的卡片時,在旁的女職員遞上一張只印有公司名、電話、門巿及沒姓名的卡片。
藥廠男子厲聲喝罵
記者根據卡片上的資料,致電龍山製藥有限公司查詢。一名拒絕透露姓名及職位的男士接聽電話,厲聲道:「我哋全部有衞生署牌照!」記者再追問有否在當眼處展示中醫師執業證明,對方罵道:「我唔會答你嘢!」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表示,根據中醫守則的規定,註冊中醫及表列中醫必須把執業證明書或表列中醫通知書,張貼於診所內明顯地方。如被裁定犯上專業失當行為,有關中醫師可被紀律處分,包括警告、譴責及除名。
舉辦工展會的香港中華廠商會聯合會傳訊部回覆,按(參展商手冊)列明,任何聘用註冊中醫的參展商必須在攤位當眼處掛上該註冊中醫的執業證明書或表列中醫通知書。接獲投訴後,已派員到有關攤位了解,每位中醫師的執業證明皆放在應診枱上,惟被藥單及宣傳單張遮蓋,故已作勸喻,並要求有中醫師提供服務的參展商須主動向巿民出示執業證明。
檔案編號:121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