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公安訪港期間,在拆禮物日於街上遇上三名匪徒,慘遭毆打及劫去身上財物,她立即報警求助,翌日在警員陪同下在元朗區內巡察,發現其中一名疑犯蹤影,將他拘捕。涉案男子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指被告並非人贓俱獲,質疑女公安認錯人,申請以2,000元保釋候訊,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
被告駱偉明現年39歲,報稱汽車技術員,中等身材,皮膚黝黑。控罪指他於今年12月26日,在元朗南邊圍聯同兩名在逃人士,搶劫女公安陳紅的化妝袋、雙程證、公安工作證及手提電話等財物,總值2,280元。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提取法律意見。
警陪同下街頭認出被告
控方透露案情指,事主當晚8時許步行回家,準備吃晚飯,途經案發地點時,三名男子突衝前對她拳打腳踢,搶奪其財物後逃去,事主遇襲後,面上及背部均有明顯傷勢。控方稱,被告有7個案底,而且案情嚴重,加上仍有在逃人士,因此反對被告擔保外出。
惟辯方大律師指出,被告於警誡下否認有份參與劫案或毆打事主,只承認曾在現場出現;又指事主事隔一日,在警員陪同下巡察,在街上發現被告後才指他是劫匪,惟證物到現時仍未被尋回,不是人贓並獲,質疑事主可能認錯人。裁判官最終讓被告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TMCC48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