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的鍋燒烤包 更改食用期標貼<br>百佳獨家發售 被質疑逾期照賣

別的鍋燒烤包 更改食用期標貼
百佳獨家發售 被質疑逾期照賣

【本報訊】以速遞高檔火鍋食材為賣點的食店「別的鍋」,一批交由百佳超級市場獨家發售的貴價燒烤包,近日被市民揭發將食用限期「雙重標貼」,原印上「25-12-07」字樣的標貼,被印上「26-12-07」的標貼蓋過,質疑有人刻意延長食用限期繼續發售。別的鍋負責人表示,是員工貼錯標貼造成誤會,數量達數百包,但否認出售過期食品。食物環境衞生署稱會調查事件。 記者:林浚川

別的鍋交由百佳獨家發售的四款貴價燒烤包,當中一款「厚燒一口牛帶子餐」燒烤包售價逾200元,內有肉類、香腸及帶子等食材。有市民日前到百佳選購時,發現該款燒烤包的包裝上重叠着兩個「USEBY此日期前食用」標貼,表面是「26-12-07」,下面卻是「25-12-07」,另有一個標貼寫有「新鮮食品減價發售」字樣,質疑百佳促銷過期食品。

數量達數百包

本報致電別的鍋查詢,自稱是負責人的吳小姐否認更改食用限期,「其實係有員工打錯日期,將26號打成25號,我哋發現出錯後,叫員工撕咗個標貼,再貼上正確標貼,但可能有員工貪方便,就咁貼個新嘅就算。」她估計約有數百個印有雙重標貼的燒烤包流出市面,全部都是12月26日到期,「我哋啲貨交畀百佳賣三日,過咗期就會回收,全部有單有據,如果市民唔放心可以上嚟check。」
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指出,過期肉類是不少病菌的溫床,如肉毒桿菌及大腸桿菌等,人類進食後會導致細菌性感染,「常見症狀係引起腸胃炎、屙嘔,嚴重嘅可能會導致發燒。」兒童及長者進食過期食品風險最大,「過咗期就要掉,唔好諗住煮熟啲就食得,因為細菌產生嘅毒素,高溫都破壞(殺)唔到。」

食環署稱調查

百佳發言人表示,該款產品近日才於百佳發售,已即時提醒供應商所有食品均不可以出現「雙重標貼」。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任何人出售變壞或不適宜食用的食物均屬違法,署方會調查事件。
別的鍋去年初開業,只做外賣特色火鍋材料及湯底,大受歡迎。其後在天后開設門市提供堂食,又進軍燒烤包市場,推出多款貴價燒烤包,每款售價均以數百元計。

專家之言
售賣逾期貨可囚6個月

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若果在「此日期前食用」(useby)標籤所示的日期後繼續出售有關食品,即屬犯罪,最高可監禁6個月。法律界人士認為,製造與銷售商都有可能需負上法律責任。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出,製造商及銷售商均有嚴格責任(strictliability)遵守上述法例,「唔能夠話『唔知』就冇事,製造同銷售嘅人都有可能肩負法律責任。」
目前在「此日期前食用」(useby)標籤所示的日期後繼續出售有關食品,即屬犯罪,但「此日期前最佳」(bestbefore)標籤則不受規管。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指出,現時食品標籤法例多漏洞,間接增加致病風險。東海堂職員早前更改「最佳食用日期」卻可能免去刑責就是一例,促請當局修改法例,一律只用「此日期前食用」標籤,免公眾混淆,「過咗最佳日期唔代表唔可以食,就告唔入,所以應該唔准用呢個標籤。」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