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遷居深井 假單誇大搬運費<br>水警總督察涉呃$2100津貼

長洲遷居深井 假單誇大搬運費
水警總督察涉呃$2100津貼

【本報訊】警方長洲分區一名高級督察將晉升為水警總區總督察,他從長洲搬往深井居住,搬屋時僅花了約800元,卻涉嫌利用假單據,申領2,500元搬運開支。廉政公署接報調查,拘捕涉案總督察,他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42歲被告蕭雯漢,暫遭警隊停職。他被控於05年8月29日意圖詐騙香港政府,訛稱同年8月1日須由長洲搬屋至深井,搬遷費約2,500元,從而不誠實地令香港政府發放2,941元給他。
被告於03年5月起駐守長洲警署,為高級督察,並在長洲山頂獲配宿舍居住。被告於05年7月獲知將升為總督察,調往西灣河水警總區,8月1日前須遷離長洲宿舍,他在深井海韻花園覓得新居所。

下屬安排搬運

長洲分區一名警員李玉源是被告下屬,李妻經營搬運公司。李玉源作供稱,他於被告搬遷當日親自為被告執拾行李,從其長洲宿舍搬運至長洲碼頭,然後乘渡輪至中環港外線碼頭,再由貨車搬運家具至被告深井新居,李玉源因此為被告安排兩名貨車司機。
根據兩名司機證供,被告分別給他們300元及500元,後者更為被告將家具搬至22樓寓所,該司機稱平日每次收費360元,被告給他一張500元紙幣,因當時沒有足夠「散紙」找續,被告表示不用找錢。兩名司機均沒有開出任何收據或發票給被告。

非該公司單據

長洲警署總註冊處文書助理施瑞芬則指出,05年8月上旬收到被告的搬運津貼申請表,她當時沒有收到任何單據,待申請個案轉介至警察宿舍組的助理文員李谷銀時,李谷銀發現有一張由緯達運輸公司開出的發票,僅有運輸金額,因為部份資料欠奉,李谷銀遂致電被告,並根據被告提供的資料,在單據寫上「本人上述款項已付清」。其後庫房於同年10月向被告發放共2,941元津貼。但控方指出,為被告搬屋的兩名貨車司機均不是緯達運輸公司員工。
警員李玉源昨日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曾收下被告2,500元運輸費,又否認答允就單據一事為被告跟進。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4390/07

警員李玉源承認為被告蕭雯漢安排搬運公司,但拒絕承認曾收過被告2,500元搬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