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心不甘、意難平的是棄我們而去的人。
從未如此這般愛一個人,自問做足了一百分,誰知,他還是決絕地走了,那真是殘酷的打擊,我們不但質疑曾經的感情,而且質疑世上所有的感情,而且質疑自己是不是一個有資格獲得幸福的人。
失戀最可怕的是附送一個失意的人生。
無論過去了多少年,我們都希望找到那個前度,問一聲:「你究竟有沒有愛過我?」
「你究竟為甚麼離開我?」已經不再重要,我們選擇問「你究竟有沒有愛過我?」這個比較安全的問題,究竟有沒有愛過?總是有的吧?即使那愛情如電光石火,稍縱即逝,也是有過的吧?前度給出一個肯定的答案,從此以後,我們可以好好愛自己了。
對另一些人來說,一個決絕的前度,反而是人生至大的動力,為了不讓那個人「看扁」,為了讓那個人為自己的決絕後悔,我們努力讓自己變得出色,希望某一天,在街頭偶遇,他會為我們驚艷。
而我覺得失戀最好的報復是,我們有了新的人生目標,奮鬥方向,再見前度,無限迷茫:那個人是誰?我們的快樂與痛苦與他無關,他已經被我們從記憶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