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實施公共地方全面禁煙已近一年,仍有市民批評禁煙範圍指示不清,令他們遭控煙辦檢控。讀者林先生於12月初,於藍田地鐵站B出口外面的行人天橋位置一垃圾桶附近吸煙,由於該處沒有寫上被列為禁煙區,令他誤以為可吸煙,結果遭控煙辦票控。
煙缸垃圾桶未更換
「我見個垃圾桶嘅煙灰缸位置冇密封,裏面有好多煙蒂,又見有其他人吸煙,加上附近冇寫住非吸煙區,就諗住嗰度係可以吸,點知吸咗幾口煙,就有三個控煙辦職員走向我,話我違法喺禁煙區內吸煙,仲發告票畀我,令我惹上官非。」
林先生又不滿禁煙政策實行已近一年,但食物環境衞生署的垃圾桶仍未更換。
衞生署控煙辦公室發言人表示,林先生被控煙辦票控的地方確為非吸煙區,根據法例,所有有蓋範圍或圍封程度達總面積50%的地方,均被界定為室內,屬禁煙範圍。該辦公室已將林先生的意見轉交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食環署已將有關垃圾桶更換為頂蓋不設煙灰缸的款式。
檔案編號:1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