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商人本月19日持本港入境處發出的身份證明書(俗稱CI)到越南,惟抵達後,卻遭入境職員指稱已停用身份證明書作入境簽證而拒她入境,被迫滯留機場候機室,又因不諳英語,慘遭不人道對待,缺水缺糧,飢寒交迫致病倒,她昨日分別入稟控告越南航空公司及越南駐港領事館,共索償1億元巨款及要求公開道歉。
原告楊建萍(35歲),控告越南航空公司及越南駐港領事館,各索償5,000萬元。原告對本報表示,因事件受驚過度,現返回深圳休養。原告指出,她於同月13日辦理簽證時,越南駐港領事館職員並未有作出知會,而在機場候機室滯留時,她未獲提供食物或飲品,連睡覺地方也沒有,失去17小時自由,令她身心飽受折磨。翌日同行生意拍檔陪她返港,落機即需到醫院求診。
案件編號:HCA2468-9/07